1、除非专人保管携带,公章不能带出公司,更不能交给别人。
2、公章使用前办理审批手续,使用时进行登记并留存;
3、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,以防换页、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。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17143号